自1984年设立首批开发区以来,中国开发区从沿海到内地,类型不断拓展,数量逐步增多,成为推动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是中国第一个关于各类开发区的总体指导文件,对于建立促进和规范开发区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将更好地发挥开发区在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中的积极带动作用。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对各类开发区的统筹规划,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开发区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增强开发区功能优势,把各类开发区建设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二)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创新。强化开发区精简高效的管理特色,创新开发区运营模式,以改革创新激发新时期开发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坚持规划引领。完善开发区空间布局和数量规模,形成布局合理、错位发展、功能协调的全国开发区发展格局,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坚持集聚集约。完善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引导工业项目向开发区集中,促进产业集聚、资源集约、绿色发展,切实发挥开发区规模经济效应。坚持发展导向。构建促进开发区发展的长效机制,以规范促发展,正确把握发展和规范的关系,不断探索开发区发展新路径、新经验。
二、优化开发区形态和布局
(三)科学把握开发区功能定位。开发区要坚持以产业发展为主,成为本地区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平台,成为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开发区要科学规划功能布局,突出生产功能,统筹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城市功能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开发区要继续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首要任务,着力为企业投资经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配套完备的设施、共享便捷的资源,着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